2022全国两会上的碳中和声音

日期:2023/03/17点击:10

2022年3月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正式进入全国两会时间。关于碳中和的相关话题热度蹿升,继昨日相关报道外(见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碳中和成提案重点),『碳中和前线』今日继续为您梳理两会上的碳中和相关提案和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

尹同跃表示,汽车行业推动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车将有效改善汽车使用环节碳排放,但是,目前汽车行业因制造环节碳排放较少,并未纳入碳排放管理重点行业。

尹同跃建议工信部等部委重点研究新能源汽车在使用阶段减少碳排放的效果,将其作为鼓励传统车厂转型新能源汽车生产的抓手,从而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同时,扩大碳交易行业范围,将汽车行业包括在内,让汽车企业参与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进入碳市场进行交易。尹同跃还建议,鼓励跨行业企业通过碳市场交易推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

张懿宸提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提案》,建议加快碳市场相关立法工作,逐步引入更多市场参与主体,成立类似证监会、银保监会功能的“碳监会”或类似监管机构。同时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各个碳相关行业加强碳核算、碳交易、碳数据管理等专业领域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

为进一步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张懿宸建议,一是加快碳市场相关立法工作。二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三是逐步引入更多市场参与主体。四是推动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五是加快培养专业化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

吕红兵提出多项建议:一是应依法建立国家统一监管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架构。二是应完善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制度,这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前提。三是应确认碳排放权的证券类资产的法律属性,这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四是应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政府(管理者)和企业(排放者)两类主体的义务,这是碳排放权交易的保障。五是,应关注中国碳市场国际化,设计打通国内国际碳交易市场的机制,这是碳排放交易的趋势。可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合作契机,构建“全球碳市场连通机制”,建立类似资本市场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的制度安排,实现全球范围内相关国家碳市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的有效连通。

全国人大代表、迈科集团董事局主席何金碧

何金碧建议加快构建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市场,完善我国碳市场交易制度,进一步拓宽市场参与主体范围。

何金碧建议,完善碳市场交易制度,为期货交易奠定良好的现货基础。碳市场交易制度的构成因素从各方面影响着期货交易,要完善包括配额总量控制、配额分配、碳排放监测及核查、履约、信息披露等机制的设定。

另外,建议扩大碳市场需求,拓宽市场参与主体范围,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功能。将其他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及负有减排义务的企业纳入碳交易体系,提高市场流动性,使市场信息交换更充分、定价更有效。同时,丰富碳市场期现货交易品种,提供满足控排企业实际需要的碳金融产品,助力企业实现低成本减排或获取收益。

此外,设计合理的期货合约,兼顾国际惯例与国内实际情况。明确期货合约的标的物以及市场交易主体;设定合适的交易单位和报价单位,兼顾合约的流动性与保值效果;控制最小变动单位的范围,使交易商的参与度最大化;规范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制度,控制交易风险;建立规范的交割制度。

最后,何金碧建议,建立健全规范碳交易的监管制度体系,保障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由证监会、地方证监局、期货交易所、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业协会构成的“五位一体”监管机制,通过经济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宏观与微观手段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强化期货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多方联动,对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全面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蒙草生态董事长王召明

王召明建议,政府、研究机构、企业应该联合起来,建设国家草原碳汇标准体系,核算草原碳汇价值、支撑草原碳汇的开发和利用。而在这个总体建议的基础上,王召明提出了有关草原碳汇的一揽子具体建议:建立草原碳汇教育培训和监测机构,让牧民了解草场的碳汇价值;使用草原低碳管理技术,提升草原碳汇总量;建立一支草原碳汇基金,支持草原碳汇经济发展;从“输血”到“造血”,实现草原碳汇补偿机制。

就草原碳汇补偿机制,王召明认为,对于未来需要碳抵消和碳中和的企业,可以和牧场合作,通过参与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来抵消自己企业的碳排放,使草原利益相关方都得到收益,让草原生态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公司创始人雷军

雷军建议:一、建立系统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全局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低碳发展。目前新能源汽车领域尚未形成系统的碳足迹政策管理体系,建议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出发,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碳减排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各阶段减排路径和目标;制定从原材料到报废回收全产业链碳足迹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产业链实施碳减排。

二、制定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及方法。目前我国已发布3批共24个行业核算方法,但尚未覆盖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核算方法和模型,明确碳足迹核算的对象、范围和边界,确保同一类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统一;同时,建立碳足迹测量及评价标准体系,明确计量精度、数据来源等要求,提高碳足迹核算的准确性,为企业及相关机构开展碳足迹核算及评价工作提供明确指导。

三、建立新能源汽车碳足迹行业数据平台。当前汽车行业碳足迹数据主要来自各行业申报的平均值或国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测算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骨干企业,围绕能源类型、原材料、生产制造和回收利用,建立口径、标准一致的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行业数据库,支持行业内可共享碳足迹的数据获取、存储、挖掘和处理分析,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碳足迹评估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基础。

四、完善碳足迹认证、评级及激励机制。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碳足迹认证体系仍不够完善,企业产品低碳认证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振。建议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碳足迹认证标准,规范认证流程;制定评价等级及对应指标,建立新能源汽车低碳产品评级及公示制度;设计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低碳设计的投入。

全国政协委员白重恩

白重恩认为,现有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配额初始发放方法存在弊端,建议改革排放配额的初始发放方式,从将配额免费发放给电力企业,改为免费发放给终端用户,特别是居民,电力企业在碳排放权市场上收购配额来满足其需求。

对于电力企业而言,改革碳排放配额初始发放方式之后,电力企业仍然有激励减排,因为减排可以减少购买配额的支出;同时,电力企业会更加全面地承担排放成本,如果我们允许电价进行相应调整,电力企业可以不增加多少负担,电力价格可以更好地反映排放成本,从而在使用端形成节能减排的动力。

对于电力消费者而言,终端用户为电力付出的更高成本可以通过出售排放权的收益来对冲,降低对电价调整的抵触;此外,如果所有居民分配到同样的排放配额,低收入者通常用电较少,其出售配额的收益应该大于电价调整给他们带来的负担,从而获得净收益,有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

白重恩还建议,电力企业如果收购不足其所需求的配额,可以通过对超配额排放征收碳税来保障电力供应,同时还保持减排的动力。这样做,既可以保障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不畅时保障供给,还可以在经济结构波动时进行碳排放的跨年度调节。

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李东生

李东生注意到,在碳排放信息披露方面,我国城乡居民在践行节能低碳上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部分民众对参与低碳减碳行动缺乏主动性、缺乏低碳减碳专业知识,对绿色低碳生活和消费方式缺乏实质奖励和支持等。

李东生建议,建立统一的个人碳排放计量平台,建议由国家环保部门牵头,在低碳意识较强的国内一线城市试点,逐步建立统一的全国城乡居民碳排放计量账户;根据年度个人生活碳排放数据监测,确认个人碳配额范围,为居民个体设置整体碳排放量限制,引导民众主动选择低碳生活消费方式。

全国政协委员钟茂初

钟茂初建议,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以“消费碳排放额度”作为“房住不炒”的政策工具。

钟茂初提出,首先,从最终消费需求的角度,确立住房领域整体的碳排放总量额度。这一碳排放额度,均摊到各个城市的所有居民,得出各城市每一居民的住房碳排放配额(可简称为“住房碳票”)。由此可拓展“房住不炒”的政策思路,将行政性的限购手段,转化为更为公平合理的“住房碳票”配额来达成相应的限购目标。“住房碳票”总额度,既限定了住房领域的碳排放目标,又限定了住房供需总量,可起到“双碳”政策与“房住不炒”政策的联动作用。

凡是意图购买住房的消费者,均需事先获得足额的“住房碳票”。以“住房碳票”作为“房住不炒”机制,可以对居民拥有住房套数、住房面积、选择绿色低碳建筑、租购选择、职住距离选择等方面,起到有效的调节作用。

居民之间,在均等获得“住房碳票”的情形下,可对“住房碳票”进行借贷、交易、转让。由此也体现了购房者与不购房者之间、不同住房需求偏好者之间的公平性,将各种规避限购手段转化为正式途径的市场交易方式。以“消费碳排放额度”作为“房住不炒”的政策工具后,即可取消各种“限购”“限贷”等非市场化的政策手段。

钟茂初还建议,有关部门在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时,可同步探索“住房碳票”交易市场的建设,进行市场交易试点。由此,可将行政性限购手段,转化为市场化调控手段,在制度创新方面也有其积极意义。试点取得成效后,可以进一步推广到其他大宗消费品领域,进而推广到多数消费品领域,为全面“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探索有效路径。